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丨在新征程上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白顺兴涉嫌贪污、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02-17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白顺兴涉嫌贪污、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州人民检察院向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顺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白顺兴,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顺兴在担任海北州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在担任海北州财政局局长、门源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