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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玉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02-27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玉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玉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玉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玉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宁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玉石利用其担任防城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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