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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 3月5日上午,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对邢连强等六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以来,被告人邢连强非法纠集石某某(系未成年人)、李某某(系未成年人),伙同曹广、高明兴、杨城宇在梅河口市辖区内,以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邢连强为纠集者,石某某、李某某积极参与的恶势力。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本案争议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本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充分发表了意见,邢连强等六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休庭后合议庭进行了认真评议,根据六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邢连强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被告人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他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期。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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