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丨在新征程上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事故责任争执不下 法官巧妙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近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江东法庭于慧燕法官受理了江某诉纪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是于2018年4月3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未能得到解决,原告至今未获得赔偿款项,案件立案后,保险公司对原告诉前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一直不予认可,要求重新鉴定。

  于法官了解到该保险公司位于辽宁省,该案件原、被告又就鉴定问题、赔付问题僵持不下。于法官本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利用好信息化条件,尽职尽责解决好人民群众迫切关心的案件”的原则,与保险公司代理人,通过微信、电话、互联网庭审系统多次进行沟通,使得双方争议问题逐渐减少,在于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后保险公司认可了原告自行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也同意在理赔时可以一次性将被告垫付医疗费一并理赔。于法官又约见了本案原告及另一被告,就保险公司的理赔意见与双方进行协商,并向双方做了详尽的法律释明工作,使得双方当事人最后认可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方案,终于初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此时,又一个难题出现了,保险公司代理人身处外省,提出要驱车来到法院签字,于法官考虑到,在疫情特殊时期,可以采用“特事特办”,由法官组织原告及另一被告在法庭签署调解协议,然后由法院通过特快专递邮寄给保险公司代理人,保险公司代理人签署后再寄回法院,最后法院出具正式的调解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于法官的这一方案得到了三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最后案件得以顺利审结,原告时隔两年终于得到了相应的理赔款项,被告垫付医疗费也得到了理赔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