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丨在新征程上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进企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冯玉兰)2020年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多年以来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有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维权之路不再艰难!

  4月28日下午,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左立杰、综合审判庭庭长韩宝玉等一行四人来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针对即将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结合相应案例,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就《条例》内容指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同时作为建设施工单位,在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上,要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落实工资发放问题,保证农民工第一时间拿到自己“辛苦钱”,从而形成国有企业带头守法、用法的典范。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韩冰表示,将进一步组织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该《条例》。同时,中国铁建作为国有企业,一定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按期、按时、按人头为工程施工的所有农民工支付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民工利益。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