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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铁路运输法院高效审理公安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案并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20-05-0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韩璐 崔岩)近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公安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案件并当庭宣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从庭审开始至宣判仅仅用了四十分钟。

  2016年9月,原告付某因吸毒成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予以社区戒毒三年。2019年11月,吉林市龙潭公安分局以“付某在社区戒毒报到之后,自2016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期间,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通知,无故拒绝到司法所履行社区戒毒协议,拒绝定期接受吸毒尿检检测”为由,认定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决定对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庭审过程中原告付某主张其在社区戒毒期间没有吸毒行为,而且被告并未将《社区戒毒协议》的具体内容告知,导致原告无法履行协议,因此未能定期接受检测,希望将强制戒毒期限缩短为一年。

  经过庭审质证,本案的办案法官杨法官认为《社区戒毒协议》中的协议并非民法意义上的协议,无论被告是否预先告知内容都不能影响涉毒人员付某履行协议,而且本案中行政机关的被诉行政行为并非明显不当或滥用职权,也无法启动变更判决将强制戒毒期限缩短为一年,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秉承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的原则,通过公正高效公平的审判活动,维护行政机关的威严,确保行政机关能够正确行使权力,警示涉毒人员远离毒品,遵守法律,保障社会长治久安,百姓安居乐业。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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