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丨在新征程上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宝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05-08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宝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吉林省原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王宝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宝柱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宝柱利用担任吉林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多个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