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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法官释法:什么是“拒执罪”

发布时间:2020-05-1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有人问:欠钱,拒不执行而被法院判刑之后,被判刑的人就觉得反正自己也坐牢了,觉得通过坐牢可以抵消掉这笔债务,等自己出狱之后就可以不用还钱了。这种想法对吗?

债务人不还钱一般情况下就是民事纠纷,不会导致判刑。除非经法院执行,债务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才可能被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当事人因为“拒不执行判决或者裁定”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并且对其处以刑罚,并不表示当事人原应当执行的民事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的效力随“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成立而灭失。 当事人“拒不执行”的判决或者裁定,是民事诉讼的判决或者裁定;因对民事判决或者裁定“拒不执行”而获罪,受到刑事处罚,那么,拒执罪的刑期执行完之后,对原来应当执行的民事判决或者裁定仍然需要执行!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对社会上的各类违法案件都会进行相应的判决。如犯罪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拒不执行的,法院会以拒执罪依法判决这些人有罪,如判刑后仍不还钱的,法院会依法继续追缴。(宫铭健)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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