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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人民法院荣获自治州级“卫生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01-0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张茜)近日,伊宁市人民法院被命名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级“卫生红旗单位”。

  据悉,伊宁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始终把创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该院在创卫工作过程中,一是注重工作机制建设,通过好的机制约束人,通过好的机制激励人,确保该项工作的常态化;二是注重创卫工作的宣传,倡导干警要用自身文明卫生形象作为宣传的活教材。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该院创卫工作形成了领导亲手抓、干警积极参与的喜人局面。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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