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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检方:群众点名领导接访 不能及时接访须征得信访人同意

发布时间:2015-01-21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蓝江安)日前,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出台《点名接访制度》,在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和改革。

  据介绍,该制度一改过去形同虚设的领导接访模式,基于方便群众、首办负责、依法处理的原则,把院党组成员的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让群众根据自己的诉求点名挑选满意的领导接访。

  该制度规定,领导接访后要即时接访,因故不能及时接访的,可预约接访或委托接访,但委托接访必须征得信访人同意。同时,还规定了处理范围,即属于本院管辖的,接访领导要及时安排协调处理,属于本人分管的问题,要负责主办。属于上级管辖的问题,要认真向群众讲明反映途径。属于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引导其到相关单位反映问题。该制度最后对领导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并答复的期限作了规定,即一般问题从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答复,复杂问题90日内办结答复。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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